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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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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赵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74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丁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土地征收并开展输电铁塔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昕炜、王思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75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赵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故自赵启先生正式当选公司董事长之日起,委任赵启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赵启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赵启简历:

赵 启,男,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安财经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学士学位,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项目管理专业毕业,工程硕士,工程师。历任广州西电高压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副经理,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西电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76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高质量发展目标,拟制定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公司深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以质量为根本、效益为中心、科技创新为支撑,推进内涵式增长、外延式发展,全面实施全员、全动、全方位、全过程精益管理,全力提升效益水平,多措并举推动宏盛华源高质量发展。

一、笃定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经营质量与效率

立足主责主业,积极推动在稳产增收、降本节支、科技创新、管理提升等方面的持续发力,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增强抗周期、抗波动、抗风险能力。一是聚力输电线路铁塔主业,大力拓展新兴产业,制定差异化业务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是以内外部对标为抓手,以“全员精益管理”为主线,以效益为中心,深入开展毛利率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打开成本构成,从量、价和工序多维度展开对标,深入分析影响成本费用的主要驱动因素,查找成本管理漏洞和薄弱点,借鉴优秀单位先进做法,补短板强弱项,提升产品盈利能力。三是深化“产供销联动”,促进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提速增效。以“订单管理”为主线,严格“以销定产、以产定采”,合理备库、科学排产、及时履约。四是加快募投项目推进,确保募集资金尽快投入到募投项目。加强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筑牢回报股东意识,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

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一是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上市后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二是积极通过现金分红提升投资者回报,上市以来共进行两次现金分红。2023年度分红,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26.75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39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26.49万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分红,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26.75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49.68万元(含税)。

三、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围绕一流目标,集聚优势资源,创新组织形式,抢抓新机遇,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不断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优势,赢得发展主动权;一是提品质、增效益,升级传统产业聚焦提质增效;二是抢先机、赢主动,壮大新兴产业打造新增长极;三是重协同、促整合,强化系统集成引领转型发展;四是强基础、促原创,夯实共性基础助力原始创新;通过着力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勇于开辟新领域,实现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

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高度重视维护投资者关系,持续优化多元化的股东沟通机制。一是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行业特点不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力争“接地气”,避免“炒概念”“蹭热点”。二是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通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路演、接访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信息,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五、强化合规治理体系,坚持依法规范运作

建立健全并不断优化企业法人治理机制。一是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持续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全面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高质量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各治理主体发挥作用,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各项机制有效衔接、相互贯通。二是强化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加强合规体系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趋势研判,防范重大经营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责任主体担当

落实经理层100%契约化管理目标,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经理层职责分工,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差异化确定经理层成员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按照发展战略、经营预算、历史数据和行业对标等科学合理设置,通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新签合同、劳动生产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总资产周转率等指标,为企业中长期发展类指标做有力支撑。通过全面实现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动态化退出,提升公司活力与市场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七、其他说明

行动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77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

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豪迈”)申请获批了28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以下简称“国拨资金”)。控股股东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工”)计划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拨资金,资金通过关联方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财司”)向公司发放,公司再通过西电财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青岛豪迈发放,待公司增资扩股时再逐级增资转为股权投资。贷款期限为3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2.50%。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山东电工之间发生委托贷款的金额为280.00万元,公司委托西电财司向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金额为11,750.00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贷款概述

1.国拨资金情况

青岛豪迈申请获批的国拨资金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实施计划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文件规定“中央企业通过子企业实施资本预算支持事项,采取向实施主体子企业增资方式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应当及时落实国有资本权益。涉及股权多元化子企业暂无增资计划的,可列作委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投资”。

上述国拨资金将先打款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账户,因公司目前暂无增资扩股计划,山东电工将通过西电财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发放并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公司再通过西电财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青岛豪迈发放并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上述两项委托贷款将在具备条件时转为股权投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西电财司开展金融业务已经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山东电工之间发生委托贷款的金额为280.00万元,公司委托西电财司向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金额为11,75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山东电工

1.关联人关系介绍

山东电工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38.58%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5578584429

成立时间:2010年6月13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启

注册资本:35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5区5号楼16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汽车新车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金属材料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气装备”)持股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电工总资产325.92亿元,净资产108.80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86.71亿元,净利润9.98亿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与山东电工除日常关联交易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关系。山东电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西电财司

1.关联人关系介绍

西电财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电气装备,中国电气装备同时也是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西电财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220606354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丹

注册资本:365,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7月20日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C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56.90亿元,净资产53.69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7亿元,净利润0.88亿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主要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1%)、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99%)、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99%)、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98%)、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4%)。

西电财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构成关联交易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一

1.协议签署主体

委托方: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方: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方: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280万元

3.贷款期限:3年期

4.贷款年利率:2.50%

5.协议生效条件:

合同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协议二

1.协议签署主体

委托方: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方: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280万元

3.贷款期限:3年期

4.贷款年利率:2.50%

5.协议生效条件:合同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不高于当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遵循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青岛豪迈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利于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增强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启、丁刚、仇恒观、何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先行实施,待公司增资扩股时再逐级增资转为股权投资,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推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等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78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一致推选董事赵启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公司根据金融衍生业务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了《宏盛华源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对金融衍生业务总体原则、职责分工及机构设置、业务资质及计划管理、衍生业务日常管理、报告管理以及监督与检查机制均做出了相关规定。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先行实施,待公司增资扩股时再逐级增资转为股权投资,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推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银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赵启、丁刚、仇恒观、何刚作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79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沙志昂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宏盛华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等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全资子公司接收国拨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