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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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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FANG JAMES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婧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FANG JAMES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婧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FANG JAMES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婧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华峰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Fang James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年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