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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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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成三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桑小红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成三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桑小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成三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根 会计机构负责人:桑小红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成三荣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28日在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雪青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