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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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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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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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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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2500万元-5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5月27日,公司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5元/股,调整至44.53元/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最高成交价为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9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328,669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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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冷兆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志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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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冷兆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志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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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冷兆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志文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