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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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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4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3.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3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7,624,601.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375,398.12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4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16000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存储管理。2024年4月24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120,0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股权转让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预挂牌转让公司所持金山煤矿100%股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产交所预挂牌转让公司所持金山煤矿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编号:2023-075)。2024年1月26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在产交所正式挂牌;2024年2月29日,公司收到产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确认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金山煤矿100%股权项目的受让方为云南福泽矿业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3月21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3.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事项

为回报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会议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9元(含税)的分配方案,股本总数为1,109,923,600股。

公司通过直接划付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代发两种支付方式,按照分红计划于红利发放日完成向投资者支付红利款共计76,584,728.4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事项已按照计划办理完毕。

4.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4年4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所认购的50,055,487股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其余8名发行对象所认购的69,944,513股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其中,限售期为6个月的 8名发行对象所认购的69,944,513股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4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24-050)。

5.2024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昆钢控股的《关于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就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深化改革合作的告知函》,云南省人民政府已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就昆钢控股深化改革合作达成共识。为进一步开展深化合作,根据框架协议,将优化调整中国宝武对昆钢控股的管理关系,推动昆钢控股做强做优,实现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化改革安排,后续若发生重大进展,触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昆钢控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及时告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框架协议的签署目前尚未影响公司的控制权,昆钢控股直接持有公司645,896,9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19%,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24-051、05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昆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昆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昆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昆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平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昆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树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昆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四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6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消耗量情况

三、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5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确保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7.38万元/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44人

2023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2023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

制造类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艳玲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方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过新三板挂牌审计及大型国有企业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沈胜祺先生,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杨艳玲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方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87.3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7.09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29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7.38万元/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7.38万元/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4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监事会全体监事,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评标结果,公司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7.38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在发表该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3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董事会全体董事,本公司实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活动,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和公允,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全版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评标结果,公司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7.38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待会议时间确定后,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时披露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