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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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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66 证券简称:隆鑫通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情况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18亿元,同比增长 30.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99亿元,同比增长 13.65%;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8.43亿元,同比增长19.44%。

2024年1-9月,公司摩托车业务实现销售收入93.24亿元,同比增长 39.44%;出口创汇 8.25亿美元,同比增长 35.77%。公司无极 VOGE 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24.31 亿元,同比增长 127.60%,其中,国内销售收入实现 15.11亿元,同比增长159.22%;出口销售收入实现 9.19 亿元,同比增长 89.58%。

2024年1-9月,通用机械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3.74 亿元,同比增长12.10%。非欧美市场保持稳健增长,增幅进一步提升,实现收入 8.19亿元,同比增长33.65%;北美、欧洲市场逐步复苏,欧美市场同比增长。

(二)其他事项

1、广州威能追偿欠款的诉讼进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控股子公司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威能”)应收账款余额6.66亿元,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01亿元,其中分销商应收账款余额5.51亿元,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6亿元。广州威能对分销商业务除已采取了现款现货政策外,结合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同时,向法院分批对回收风险较高的27家分销商的追偿欠款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其中5起案件已判决广州威能胜诉,并已申请执行;1起胜诉案件经法院再审,被以涉刑为由撤销了原审法院判决,广州威能上诉后被二审法院裁定驳回;1起案件因双方未达成和解,广州威能起诉后,被二审法院审理后以涉刑为由驳回起诉;另外19起案件被二审驳回;1起案件从法院诉前调解转入诉讼程序暂未开庭。

广州威能就广东宾士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博威动力设备有限公司2起民事诉讼案中被告方提出的异议,以及法院审理的情况,向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报案。2022年12月,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认为广州威能被职务侵占一案符合立案条件,已立案侦查。另18起驳回案件已由法院以涉刑为由移交公安机关。

2、转让意大利CMD股权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债权向意大利CMD公司增资基础上,向意大利CMD少数股东出让持有的全部67%股权;为终止共同股东关系、《股东协议》和在意大利CMD航空发动机项目以及国产化业务合作等方面存在的相关承诺,公司拟向意大利CMD支付终止金1,390万欧元等方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公司和意大利CMD及其少数股东根据协议约定分别推进交割条件,截至目前,公司与意大利CMD少数股东等签订的《框架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尚未全部达成,但交易各方有意愿在2024年继续履行《框架协议》并在约定的交割前提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根据框架协议条款约定推进本交易的交割。但仍存在交易先决条件不能全部达成导致本次交易不能按期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其他投资

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有2亿元证券投资额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短期理财的议案》,公司将终止证券投资,即董事会不再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新的证券投资,已持有的股票将择机全部卖出,并收回全部证券投资资金,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证券投资中持有股票市值2,044.29万元,已收回证券投资资金20,080.00万元。

4、控股股东重整进展

2022年11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因《重整计划》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经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或“重整主体”)申请,重庆五中院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十四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2025年2月21日)。

2024年7月,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与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新智造”)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宗申新智造支付重整投资款总金额共计334,600万元,取得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504,172,17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24.5513%的股份。根据管理人与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渝富资本以支付总金额共计211,500万元,将取得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318,709,69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15.52%的股份。

截至2024年10月28日,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宗申新智造和渝富资本分别支付的重整投资款累计13.46亿元和8.46亿元。同时,同时,重庆五中院裁定将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累计202,814,030股股票过户给宗申新智造,占公司总股本的9.88%;将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127,483,878股股票过户给渝富资本,占公司总股本的6.21%。截至目前,尚未办理过户。

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28,236,05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其中,累计质押1,012,500,574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8.47%,占公司总股本的49.31%;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1,028,236,055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龚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欣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龚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龚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龚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欣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龚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龚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欣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4-049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涂建华先生已回避表决。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通机业务较年初预计增长,公司向重庆亚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庆机械”)采购的箱体、动力盖、后支架、电机盖等配件需求增加,拟调增与亚庆机械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1,210万元,本次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000万元,调增比例为44.60%。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重庆亚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双福新区祥福路2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张庆

注册资本:300万元整

主营业务:通用机械零配件的加工和销售;汽车零配件和摩托车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设备和金属材料的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原董事长涂建华先生胞妹涂建容配偶张庆控制(持股93.3%)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283万元,净资产-218万元,资产负债率74%,2023年度营业收入13,708万元,净利润27万元;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844万元,净资产203万元,资产负债率81%,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4,199万元,净利润120万元。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亚庆机械是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风险。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24年度公司与亚庆机械签订了《产品购销购合同》,主要内容是采购箱体、动力盖、后支架、电机盖等配件。

公司与亚庆机械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对关联交易定价予以明确,定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参照的,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的原则。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与亚庆机械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所需,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性交易,该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业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鉴于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该关联交易可能会继续存在。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66 证券简称:隆鑫通用 公告编号:2024-053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C区(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工业园C区聚业路116号)集团大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6日

至2024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持股证明。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另需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人本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下转1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