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3版)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扬、陈丽暖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联系邮箱:ir@aoto.com

邮政编码:518052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7”,投票简称为“奥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杨文超先生、独立董事金百顺先生、李毅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黄永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忠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杨扬先生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延期“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延期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