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a)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b)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c)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a)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b)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梁大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佳贤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梁大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佳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梁大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佳贤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财务会计数据不存在异常情形;报告全面分析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充分披露了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少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误解,报告内容公允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