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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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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汪小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截止报告期末,A股股东总数为15,071户,H股股东总数为62户;

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收费公路经营业绩

注:

1、以上车流量数据除205国道天长段新线及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外不包含重大节假日非ETC车道通行的小型客车数据;

2、以上通行费收入数据为含税数据(其中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数据不含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部分。如考虑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费用2024年第三季度约人民币12,443.8千元及前三季度约人民币33,974.5千元,安庆长江公路大桥第三季度通行费同比下降9.33%,前三季度通行费同比下降11.66%);

3、以上交通量数据分别由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及滁州中心提供。

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政策影响

2024年国庆假期国家继续施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10月1日至10月7日,本集团所辖路段出口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流量约218.75万辆,免收金额约人民币9,400万元。

参与安徽交控招商产业基金二期出资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与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安徽交控招商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投资交控招商产业基金二期相关事宜。详情请参见公司公告《关于参与安徽交控招商产业基金二期出资暨签订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临2022-015)。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出资人民币1,328.33万元。

发行公司债券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本公司拟在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股权出资、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等。该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7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申报材料已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提交至证监会注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暂未获取注册批文。详情请参见公司公告《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临2024-02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汪小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宇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汪小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汪小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泳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宇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在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2024年10月18日和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部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汪小文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按照本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本公司拟与经理层成员签订 “两书一协议”(即《岗位聘任协议》《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2024-2026年度)》《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余泳和吴长明回避表决。

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全面预算已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设定2024年投资计划总额为人民币30.16亿元,现根据工作安排,公司拟对2024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调减,调整后的年度投资计划总额为人民币17.82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CPC卡采购和ETC发行两项费用分摊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联网收费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分摊。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宣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市广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与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网公司”)及安徽交通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数科”)签署费用分摊协议,详情如下:

(1)与联网公司签署CPC卡采购费用分摊协议。根据CPC卡采购费用分摊协议,2023年度,联网公司采购CPC卡及配套卡箱的费用为人民币576万元,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将按照各自在全省拆分后的2023年度月均通行费收入比例进行分摊,分摊金额共计人民币836,352元,在协议签署后一次性支付给联网公司。

(2)与交通数科签订ETC发行成本分摊协议。根据ETC发行成本分摊协议,交通数科于协议期限(2024 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产生的ETC卡的发行费用,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将按照各自在全省拆分后的2024年各季度通行费收入比例进行分摊,预计分摊金额共计约人民币582万元,在协议签署后,以实际发行量据实结算,分两次支付给交通数科。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上述议案,授权经营层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汪小文、余泳、陈季平和吴长明回避表决。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公司3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位独立董事认为:接受联网收费路网运行服务是公司日常进行的必要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上述第(四)项议案审议的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合并计算后的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亦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披露标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第14A章规定,两项关连交易事项在合并计算后最高百分比率按年合并计算超过0.1%但不超逾5%,且均根据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因此毋须取得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惟须遵守《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的规定。公司将在签署协议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