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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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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莲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超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莲英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8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峰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082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8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082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