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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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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80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毕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毕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045,757.5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1,643,545.16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1,510,719,739.89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1,024,053,621.1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4,053,621.18元。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41,706,791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51,256,018.6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计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的短缺。

本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该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0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③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④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人:毕松羚、户莉莉

联系电话:0533-6696036

传 真:0533-6696036

电子邮箱:hdzqb@sdhead.com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0”,投票简称为“赫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仅在某位候选人名下打“√”而未填报选举票数,视为该位候选人得到该股东所投与其持股数额相等的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总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

如: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事项: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毕于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现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