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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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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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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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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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1、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2,000,000股质押股份尚未办理解除质押手续,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4.05%,占公司总股本的7.27%。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
(1)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24年5月23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51,978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27)。
(2)2024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
结果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公司股份为418,511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9)。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的数量为25,6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60%,占公司总股本的3.58%。
4、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406,333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质押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持有的本公司2,406,333股被司法标记,司法标记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持有的本公司1,207,434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股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2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及中国证监会2023年12月更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0、2024-051)。
(二)关于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情况
2024年8月15日,公司收到国金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国金证券原委派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沈明杰先生、黄靖雯女士,现因沈明杰先生工作调整原因,国金证券决定委派赵中杰先生接替沈明杰先生担任本次收购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本次变更后,长白山森工收购公司的财务顾问为黄靖雯女士、赵中杰先生(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1)。
(三)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系通过“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实施,公司拟以33,966万元作为本次拟转让全部股权的挂牌底价总额,拟转让的37%股权拟分为20%和17%两部分进行公开挂牌。最终交易价格以实际挂牌转让成交结果为准(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吉林森工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正在吉林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中,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4年7月24日,公司收回了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16,000万元,收到相应收益791,824.66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4)。
2、2024年7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一037)。
3、2024年8月23日,公司根据2023年5月31日和2024年7月30日两个董事会决议,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5,200万元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2,3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3一037)。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于2019年在使用自有资金完成大部分建设计划前提下终止并结项;“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完成预期目标,拟于近日办理结项;“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 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基本完成一期工程且超量完成产能建设目标,拟于近日调整规模后办理结项;“销售渠道建设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正在实施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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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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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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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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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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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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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尽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