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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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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贺伟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洪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洪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1:(1)报告期新签订单较少,原在手订单逐渐执行完毕;(2)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失去担保能力;(3)公司于2022年5月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进入预重整程序,失去融资功能,供应商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收款方式受到限制,回款难度加大,回款时间被拉长。前述客观事实造成公司资金紧张,影响了项目的施工进度。

注2: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而工资薪金、融资利息等固定支出未同比例下降从而引起净利润减少。

注3: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从而引起基本(稀释)每股收益下降。

注4:主要系报告期内诉讼费及中介咨询等费用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28日,公司债权人王锁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022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3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2022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一],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2023年1月30日,公司、临时管理人与预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就相关事项各方进行了约定,预重整投资人已向临时管理人银行账户支付了1.6亿元的重整意向金(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4月18日,公司与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利波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协议》,镇江路桥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投资(公告编号:2023-021)。

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二],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三],经公司临时管理人申请,法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至2024年3月29 日(公告编号:2023-062)。

2024年3月27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四],经公司临时管理人申请,法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至2024年6月28 日(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于2024年4月4日披露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重整进展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4年6月28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五],经公司临时管理人申请,法院决定延长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9月9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2022)苏1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王锁二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告编号:2024-069)。2024年9月12日,公司收到镇江中院送达的(2024)苏11破1号《决定书》,镇江中院指定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编号:2024-07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贺伟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洪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洪斌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贺伟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洪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洪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贺伟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洪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洪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4-08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合同数量及金额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及子公司新签施工业务合同及规划设计合同共43项,合计金额5,715.04万元。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合同数量及金额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签订施工业务合同及规划设计合同共151项,累计金额为8,482.56万元。截至目前,上述合同正常履行中。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4-08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度,公司被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带有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598.96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4月4日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重整进展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经财务部门测算, 2024年一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6,964.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8.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23.23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预计会有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未得到解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联营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798.96万元。鉴于上述情况,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2021年度,花王集团已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合计2,304.09万元,新增2021-2022年度应计利息594.65万元,2024年4月,预重整投资人代控股股东花王集团偿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合计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9,598.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已于2024年4月4日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重整进展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598.96万元。2022年5月,控股股东花王集团的重整申请已被法院受理并指定花王集团清算组担任花王集团管理人,花王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2-059。公司已于2024年4月4日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重整进展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2024年9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镇江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经财务部门测算, 2024年一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6,964.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8.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23.23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公司股票预计会有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4、目前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规定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