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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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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定-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266,354,675.60元,较期初减少72.00%,主要是由于票据托收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198,894,574.35元,较期初减少46.59%,主要是由于增加票据结算量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67,344,956.43元,较期初增加37.59%,主要是由于控股子公司金牛天铁采购原料煤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644,288,792.83元,较期初增加130.10% ,主要是由于在建工程项目尚未转固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302,811,070.40元,较期初减少47.14%,主要是由于开具票据减少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302,984,141.78元, 较期初减少49.51%,主要是由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229,896,053.83元,较期初增加31.50% ,主要是由于应付股利未支付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642,721,596.96元,较期初增加311.17%,主要是由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9、专项储备期末余额为123,078,949.35元,较期初增加804.87%, 主要原因是本期专项储备已计提尚未使用所致。

10、投资收益1-9月发生额为91,427,645.9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4.59% ,主要是由于上期处置子公司金牛化工影响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月发生额为-1,059,761,938.6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79%,主要是由于上期处置子公司金牛化工影响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月发生额为-821,715,976.3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2.31%,主要是由于本期发行中期票据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冀中能源集团、峰峰集团于2009年3月20日在冀中能源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之进一步承诺函》及《股份限售承诺》。2014年4月1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的规定,冀中能源集团、峰峰集团进一步出具《承诺函》,并于2019年3月26日出具《延期履行承诺的函》(下称“原延期承诺函”,上述承诺以下合称“原承诺函”) 延期履行部分承诺。

鉴于2019年3月26日出具的《延期履行承诺的函》已到期,且原承诺函涉及资产的状况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冀中能源集团、峰峰集团需再次提出新的替代承诺。因此,冀中能源集团、峰峰集团分别出具了《延期履行承诺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延期履行承诺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闫云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立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闫云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立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6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陈国军、孟宪营和独立董事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高晓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谢国强先生兼任公司总工程师(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玉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王玉民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王玉民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高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候选人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年11月13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高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谢国强先生简历

谢国强,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邢东矿技术部部长、邢东矿总工程师、邢东矿矿长、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高晓峰先生简历

高晓峰,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黄沙矿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万年矿总工程师、副矿长,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淑村矿矿长,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峰峰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邯矿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069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的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一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12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8日、11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一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邮政编码: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成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提案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