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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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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039,44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039,44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5号),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迪西”)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00,000股,并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62,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9,378,82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621,17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股票数量为12,039,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4%。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1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62,000,000股增加至62,079,54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2、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62,079,548股增加至62,083,07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3、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62,083,07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24,833,228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86,916,29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4、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6,916,299股增加至87,016,70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5、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7,016,70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34,806,68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21,823,38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6、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新增12,690,355股股份已于2023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21,823,386股增加至134,513,74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7、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4,513,741股增加至134,673,08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4,673,082股,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94%。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公司股东陈建煌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或本人近亲属自离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以市价且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本人所得收益;

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陈建煌承诺:

本人拟长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调整;

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二)根据公司2022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陈建煌变更后的承诺内容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算五年期满前(即2024年11月5日前):1.本人将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美迪西股份;2.本人将不质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美迪西股份;3.除优先转让承诺外,本人作为美迪西原实际控制人期间所签署的包括股份限售、减持、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相关承诺事项继续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美迪西限售股份股东已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美迪西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039,448股;限售期60个月(包括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期36个月,以及变更承诺内容延长限售期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5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6,35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26,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5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3.17元/股,最低价为23.68元/股,回购均价为31.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1,419.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前“股份数量(股)”为本次股份回购首次回购股份之日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626,782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