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23,930.06万元,减少55.46%,主要是偿还银行贷款、京煤化工借款,回购公司股份和支付现金分红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500.00万元,减少45.00%,主要是赎回投资理财本金。
(3)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296.92万元,增加96.37%,主要是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924.99万元,增加32.57%,主要是为生产和销售所需原材料备货预付货款增加。
(5)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96.20万元,减少34.48%,主要是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折旧导致账面价值减少。
(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14.36万元,增加52.54%,主要是待摊费用增加。
(7)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432.65万元,增加48.12%,主要是汇票用于货款结算增加。
(8)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057.56万元,增加41.02%,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725.16万元,减少54.83%,主要是发放上年度计提的奖金。
(1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457.87万元,减少30.40%,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分期偿还京煤化工借款,借款余额减少。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2,077.01万元,减少98.41%,主要是已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2)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67.15万元,增加56.89%,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待转销项税增加。
(13)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800.00万元,期初余额为零,主要是增加银行长期借款。
(14)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7.18万元,减少100%,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职工分流安置经费已付清。
(15)库存股: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500.91万元,增加99.92%,主要是公司增加了股份回购。
2、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48.16万元,增加40.35%,主要是公司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销售费用增加。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11.22万元,增加65.91%,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增值税加计抵减收益增加。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84.49万元,增加34.29%,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股利收入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
(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28.23万元,减少35.20%,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0.42万元,减少40.00%,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减少。
(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1.46万元,减少108.99%,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减少。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6.94万元,增加946.74%,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控股子公司收到保险赔偿款。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7.51万元,增加1117.05%,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损失和整改支出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27,184.07万元,增加112.50%,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回投资理财本金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21,275.06万元,减少216.48%,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偿还银行贷款支付的现金增加。
(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115.74万元,减少139.33%,主要是美元汇率变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420,6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5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37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4年7月12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2.3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27元/股(含)。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6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88%,最高成交价为8.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007,2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鉴于公司上期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回购公司股份2,358,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加上报告期内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5,420,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5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明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季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彩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明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季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彩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明刚先生、梁金刚先生、张洪文先生、肖忠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因公务出差不能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周一玲女士主持本次现场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龙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吴龙祥先生、翟雄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增资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博信息”)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403,2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76,270,19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万元对实施主体金奥博信息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金奥博信息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5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930001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一玲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5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的系统集成;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通讯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发与集成;自动化工程及相关技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金奥博信息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金奥博信息100%股权。
截止2024年9月30日,金奥博信息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653.91万元,净资产565.46万元,营业收入438.32万元,净利润302.04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金奥博信息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后,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增资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服务。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于2023年1月17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内未收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进行审查,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