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注销回购股份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4-037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注销回购股份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431,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9%。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00,000,000股变更为1,499,569,000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4年10月29日
一、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4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完成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000,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回购最高价格4.3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65元/股,回购均价3.7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7,974,351.5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该次公司回购的股份26,000,008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截至2024年8月6日,本次回购中25,569,008.00股股份已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共计431,000.00股。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公司回购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的股票,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36个月内使用,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因此,公司拟注销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回购剩余431,000.0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回购股份审批情况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共431,000.0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四、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了《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通知债权人自2024年9月13日起45天内申报债权。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剩余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注销日为2024年10月29日。公司将申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剩余回购股份431,000.00股,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00,000,000股减少为1,499,569,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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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份结构变动以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