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延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新良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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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徐延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新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延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新良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83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4号文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713,57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6,946,930.5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3,020,958.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3,925,972.01元。
截至2021年10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67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号文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发行30,890,4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9,04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656,437.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57,386,562.10元。
截至2022年10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60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尽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但仍存在部分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此外,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中,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84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借款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将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延铭先生、付小虎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栗振华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风险提示:本次提供借款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浙江冠宇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向浙江冠宇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借款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借款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浙江冠宇的少数股东珠海冠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冠启”)、杭州昊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昊蔼”)、安庆汇嘉泰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庆汇嘉”)为公司的关联方。由于浙江冠宇的少数股东未能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将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中同一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含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借款对象为浙江冠宇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浙江冠宇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三、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浙江冠宇及其子公司借款主要为满足浙江冠宇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浙江冠宇及其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在提供借款期间,加强对浙江冠宇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根据浙江冠宇及其子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及时间,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收取利息。
公司本次向浙江冠宇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满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发展,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规模优势。公司针对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延铭先生、付小虎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栗振华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延铭、付小虎、牛育红、林文德、栗振华回避表决。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85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至12月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cosmx.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3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延铭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宗坤先生
财务负责人:王巍先生
独立董事:赵焱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至12月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cosmx.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6321988
电子邮箱:investor@cosmx.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81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发出。本次会议由何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7,276.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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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包含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清理减值损失。
二、2024年前三季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原因说明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7,446.45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16,627.33万元,占比95.30%。
公司动力类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效益仍不明显,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成本、设备折旧等间接成本也较高。同时,由于公司新产品产线存在一定的调试周期,该部分新产品在产能爬坡过程中生产良率较低,单位生产成本较高。前述原因综合导致部分存货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应计提跌价准备,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9,228.78万元。
(二)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7,276.00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276.00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7,446.45万元中存货跌价损失16,627.33万元,占比95.30%,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公司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9,228.78万元。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