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升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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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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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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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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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芯微”)于2024年6月21日、2024年10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麦歌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及上海莱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留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财产份额的议案》《关于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麦歌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暨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4日、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报告期内,上述收购事项进展顺利,根据已签署的协议,公司已向上海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睿科技”)及方骏等28名自然人支付了本次收购事项第二笔转让价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麦歌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歌恩”)已完成股东名册的变更,公司已取得交易对手方矽睿科技直接持有麦歌恩的62.68%的股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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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升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玲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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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升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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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升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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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升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玲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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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升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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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升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玲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4-048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号链芯片开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1,118.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2,993.34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8,124.66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14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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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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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2、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3、待支付尾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员工薪酬、合同尾款等,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4、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包含未使用的项目铺底流动资金2,755.55万元。
5、经工程结算审定,公司信号链芯片开发及系统应用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建电缆通道工程超付2.10万元,相关方已于2024年9月将超付款退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已将相关款项划转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2、公司严格履行建筑施工、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合同义务,根据项目进度、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测算,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合计约4,421.96万元(该数据为暂估金额,最终以根据合同约定、结算后的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3、该项目未使用完毕的铺底流动资金按计划将在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信号链芯片开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信号链芯片开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节余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前述尚需支付的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包含尚未支付的员工薪酬、合同尾款等款项。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信号链芯片开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完成后续相关待支付项目。相关待支付项目支付完成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如有节余(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4-047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4年10月23日及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严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4-049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股东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润瑞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48,0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
2、股东深圳市慧悦成长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悦成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91,8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
3、股东苏州华业致远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华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7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6%;
4、股东苏州华业的一致行动人长沙华业高创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华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46,3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
上述股份均为国润瑞祺、慧悦成长、苏州华业、长沙华业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4月24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股东减持计划如下:
1、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国润瑞祺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2,850,56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25,284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通过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25,284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2、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慧悦成长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2,850,56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25,284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通过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25,284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3、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苏州华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沙华业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2,850,56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25,284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通过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25,284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上述股东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国润瑞祺、慧悦成长、苏州华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沙华业出具的《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0月28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1、股东国润瑞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425,274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307,385股;
2、股东慧悦成长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07,157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0股;
3、股东苏州华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沙华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422,03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920,000股。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区间均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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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系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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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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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