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7号的应付质保金,本集团按照解释17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期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1:主要系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注3:主要系员工备用金及保证金、押金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东二产业园1号楼及工研院工业园西区从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注5: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注6:主要系应付票据到期承兑支付所致;
注7:主要系应付材料及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注8:主要系待履约的合同收到预付款增加所致;
注9:主要系应交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注10:主要系合同负债增加导致待转销项税额增加;
注11:主要系银行长期贷款增加;
注12:主要系本期产品售后维修费使用大于计提额所致;
注13:主要系1年以上应付基建类质保金增加所致。
2、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1:主要系销售人员增多导致薪酬增加,以及推广宣传费用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项目持续投入,研发人员增多导致薪酬增加及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多、大额存单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注4:主要系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应收款项减值变动所致;
注5:主要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所致;
注6: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本期为损失,上期为收益所致;
注7:主要系资产报废损失等较上期增加所致。
3、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1: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注2: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注3:主要系本期现金分红较上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依托于公司的红外全产业链布局,自研自产、核心技术安全可控的底层支撑,公司全资子公司轩辕智驾致力于将远红外技术应用于智能汽车。轩辕智驾目前已与陕汽重卡、百度新干线等商用车完成了定点,在乘用车领域也已获得吉利汽车、东风猛士和广汽埃安的定点通知书,生产的车载红外设备已按车企节点要求随车型量产。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吉利极氪、国内头部Robotaxi企业项目定点通知书,未来将会继续积极开拓市场,加速公司在乘用车领域与其他企业的合作进展。
2、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杭州智感数科100%股权以经审计的2024年7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依据作价8,789,059.21元转让给公司。杭州智感数科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并同步变更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杭州智感数科更名为高德数科,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理张燕兼任,该公司将承担高德红外大力进军和发展数字化智慧系统业务的战略任务。2024年10月9日,高德数科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3、报告期公司与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在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高德红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及共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研究院项目。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武汉高德创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创感”)负责产业园项目的建设运营,注册资本1.5亿元。近日高德创感收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成交通知书》,预成交编号为工JX(2024)01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续高德创感将根据流程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手续。
4、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中标通知书》,公司成为“湖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视频监测联网”中标人,合计中标金额 16,998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 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湖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黄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轶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轶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4-03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4-03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4-04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2024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锐、胡旭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89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高德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4-03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增加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开展。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导致公司自有资金短期内出现闲置。
(二)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增加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五)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七)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信息披露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计划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增加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