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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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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4-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注: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43.81%,主要是部分项目毛利率下降,以及因项目结算及收款进度延缓导致本期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方大(赣州)低碳智造总部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投资建设方大(赣州)低碳智能基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方大(赣州)低碳智能基地一期工程建设工作已完成,主要大型设备已按计划完成采购、安装和调试,部分厂房已完成生产设备调试并进入试投产阶段,产能逐渐爬坡及释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克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博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克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博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4-19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即将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上述业务的可持续性,结合公司日常业务实际需要,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铝、钢、玻璃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额40,00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开展以上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期限自2024年10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叶志青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奚英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4-2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曹乃斯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叶志青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奚英哲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叶志青先生申请辞职,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奚英哲先生:40岁,大学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职务。曾任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等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4-18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高端幕墙及材料产业的订单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高端幕墙及材料产业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含已中标尚未签约的合同)617,502.32万元,是2023年公司幕墙及材料产业营业收入的1.78倍。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4-2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情况说明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叶志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叶志青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鉴于叶志青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任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叶志青先生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志青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29,000股,辞职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叶志青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叶志青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奚英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奚英哲先生:40岁,大学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职务。曾任中广核节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等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4-2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为了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汇率及利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将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场所:

(1)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钢、玻璃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产品的期货及期权合约,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交易场所为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2)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3、交易金额: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额40,0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两类交易金额分别在额度内循环使用,使用期限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审议程序:本次期货套期保值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但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即将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上述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持续性,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目的和必要性:

智慧幕墙系统及新材料产业、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产业为公司的两大主要业务,铝材、钢材、玻璃等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实际经营现货需求为依据,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公司根据商品需求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度,将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交易金额: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方式:仅限于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钢、玻璃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产品的期货及期权合约。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交易场所为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4)交易期限:自2024年10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目的和必要性:

近年公司不断拓展海外市场,智慧幕墙系统及新材料、地铁屏蔽门产品海外出口业务量逐年提升。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同时公司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促进海外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公司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额40,00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的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4)交易期限:自2024年10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二、审批程序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资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对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和操作原则、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执行,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4-2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4年11月4日。

B股股东应在2024年11月4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4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详见附件一)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特别说明:

(1)以上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2)以上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邮箱:zqb@fangda.com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一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5,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