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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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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4-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雨禾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成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雨禾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成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4-20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1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董事胡翔海先生授权委托董事长王志楷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古成先生、张国元先生、卢雨禾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楷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将其编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公司经理层成员(含董事会秘书)、专职党委副书记2023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含董事会秘书)、专职党委副书记2023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4-22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名。

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3.55亿元;2023年度,审计挂牌公司163家,收费3,529.17万元。批发零售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虹,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蓝慧娜,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非,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95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9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致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包括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4-23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财务指标影响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期末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前三季度共计提减值准备8,683.31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2.66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650.65万元),减少利润总额8,683.31万元;转回或转销8,684.4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转回或转销19.8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8,639.12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销25.46万元),增加利润总额8,684.42万元;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变动对当期损益的净影响为增加利润总额1.11万元,对当期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说明

(一)计提项目及金额

单位:万元

(二)计提原因

1.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存续期内计提或转回预期信用损失,前三季度共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0.83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9.54万元。

2.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存续期内计提或转回预期信用损失,前三季度共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83万元,转回0.30万元。

3.存货跌价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或转销。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其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前三季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650.65万元,转回及转销8,639.12万元。

4.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原因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公司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前三季度共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46万元。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转销或核销金额,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4-24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

A/B股股权登记日均为2024年11月7日

其中,B股股东应在2024年11月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和2024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3:00。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C座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小华、陈凯跃、刘沐雅

联系电话:0755-83778690

传 真:0755-83778311

电子邮箱:szch@slkg1949.com

邮政编码:518033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24年11月1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提案行使表决权。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19 投票简称:深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