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定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根据规定,前十名股东存在回购专户的,应当予以说明,但不纳入前十股东列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持有股份12,311,047股,持股比例为1.8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7月18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完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83,599,854.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655,7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3,944,112.48元。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8月1日上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边劲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美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边劲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美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一08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拟将原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拟用11,04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临2024-09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优化业务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顺应公司数智化业务的最新进展和战略规划,有效支撑业务的开展,同意对业务组织架构进行合理优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优化业务组织架构的公告》(临2024-09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同意向银行申请授信,具体如下:
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1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1年;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春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 1年;
4、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富阳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启用后不超过1年。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上述授权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授信实际落地情况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剂。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不超过六个月的授信延长期) 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9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一09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4、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出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缓解资金压力、减少财务成本考虑,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临2024-09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一09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拟将原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拟用11,04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1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209,496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5.25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3,599,85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655,741.5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3,944,112.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379号)。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根据《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同时,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9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拟用11,04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15,648.69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截至2024年9月9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56.78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15,291.9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属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东亚银行杭州分行所开立的监管户内。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11,04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缓解资金压力,减少财务成本。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偿还银行贷款的总体安排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11,04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若前述银行的还款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拟在11,040万元额度内归还其他银行贷款。
(二)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
1、缓解偿债压力,改善公司资本结构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60%、58.44%、58.85%和60.41%,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不低的水平。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使得公司银行借款金额较高。此外,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将会限制公司未来向银行借款的能力,减弱公司后续的融资空间。
2、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日常经营费用当中财务费用较大,摊薄了公司的经营效益。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可降低业务发展过程中对银行借款的依赖,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并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出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缓解资金压力、减少财务成本考虑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出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缓解资金压力、减少财务成本考虑,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系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一09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化业务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业务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顺应公司数智化业务的最新进展和战略规划,有效支撑业务的开展,同意对业务组织架构进行合理优化,即:
1、原“数智化事业群”更名为“数字创新事业群”,负责公司数字化平台技术体系的研发及新业务领域的探索及拓展,并负责公司本级新设的数字创新研发中心和浙江众合智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经CEO授权,副总裁许明先生任浙江众合智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全面主持经营管理工作。
2、新设“数字创新研发中心”,以数字化技术思路为导向,以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高可用性、LCC(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目标,打造OT、IT两大泛通用化平台技术体系,提升各个业务板块核心技术竞争力并支撑新业务领域的拓展。
3、原“创新研发中心”更名为“众合研究院”,负责前沿创新规划、研发管理、国际拓展。
优化调整后的业务组织架构如下:
■
本次优化业务组织架构不会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9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2024年10月28日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披露情况
议案(1)业经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临2024-090)。
3、特别说明
①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6日下午收市至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话:0571-87959003,0571-87959026
传真:0571-87959026
联系人:何俊丽,葛姜新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5
2、投票简称:众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说明:
1、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5、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