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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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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计算时已剔除归属于优先股股东的股息、权益等影响。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因本公司联营企业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及新保险合同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及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重述了比较期间信息,本公司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同步进行追溯调整并对比较期间信息进行重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1、五资优3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五资优4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五资优5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琦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琦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4-053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由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C1119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立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批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布前述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五资优5”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根据《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第三期)》的有关约定,同意派发“五资优5”优先股股息,具体派发方案如下:

1、派发基数:以“五资优5”优先股发行量2,000万股为基数

2、计息期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0日

3、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4.70% (票面面值为100元/股),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4.70元人民币(含税),“五资优5”优先股一年派息总额为9,400万元(含税)

4、派息对象:截至2024年11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五资优5”优先股股东

5、股息派发日:2024年11月21日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事项管理办法》《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投资和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共计三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4-054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由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C1119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何建增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顾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五资优5”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五资优5”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具体如下:

1、派发基数:以“五资优5”优先股发行量2,000万股为基数

2、计息期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0日

3、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4.70% (票面面值为100元/股),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4.70元人民币(含税),“五资优5”优先股一年派息总额为9,400万元(含税)

4、派息对象:截至2024年11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五资优5”优先股股东

5、股息派发日:2024年11月21日

监事会认为:本次“五资优5”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第三期)》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4-055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2月7日出具《关于同意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87号),核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发行主体,以下简称“五矿资本控股”)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的公司债券,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4)。

近日,公司获五矿资本控股通知,其已完成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工作。根据《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2024年10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4五资02”,债券代码为“241846”)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0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发行期限为2024年10月25日。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4年10月25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15.00亿元,票面利率为2.35%。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