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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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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435,094股,占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的比例为2.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35元/股、最低价为27.6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9,917,334.1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茹

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茹

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茹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5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科光电”)拟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额度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含本数);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使用额度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调整至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保荐人就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使用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调整至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调整后,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3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661.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9.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1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83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2、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收益分配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且公司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使用额度及期限的事项,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使用额度及期限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6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秀云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使用额度及期限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4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反映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8,111,543.4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61,330.7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450,212.7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8,111,543.42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