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林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1栋12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林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9月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1栋12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国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9月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