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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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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深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深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深华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4年10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LIAORAN先生、刘杰先生、TANWEN先生、王波先生、叶建木先生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叶洁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0)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1: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0月1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华志军先生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叶洁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

叶洁云女士已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7630378

传真:0756-7630035

电子邮箱:rd@rdpharma.cn

办公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简历

叶洁云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5月至2015年6月任广州仲裁委员会办案秘书;2015年7月至2024年8月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4年9月加入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部副经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叶洁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