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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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①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执行本规则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执行该规定,并对2022年和 2021年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调整。本次对2023年1-9月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调整。

②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并对比较期间的合并利润表进行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覃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理想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覃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理想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