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忠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冬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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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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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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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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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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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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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忠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欢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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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忠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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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忠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欢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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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将全文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其他部分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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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将全文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原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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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董事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将全文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原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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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监事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将全文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原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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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将全文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原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四)《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情况
《总经理工作细则》依据《公司法》将全文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其他条款不变。
除《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外,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4-070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进行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情况
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共1笔,金额为2,844,827.59元。经公司核查,上述应付账款账龄已达5年,长期挂账,且根据《民事判决书(2022)内民终460号》,双方已无债权债务关系。
二、本次核销应付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合计2,844,827.59元,计入2024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将增加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3,620.69元。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核销应付账款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应付账款的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应付账款核销依据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应付账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核销应付账款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应付账款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4-071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0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股票26,756,1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8,999,967.60元,扣除发行费用5,397,882.7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3,602,084.86元。2021年3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3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378.0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资18,217.8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160.21万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并完成了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4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4月,公司、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9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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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下转4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