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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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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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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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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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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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邵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海燕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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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邵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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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邵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海燕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9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一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1-9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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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产品销量包含了部分外购成品再销售的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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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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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1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张叶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