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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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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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及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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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11月13日 17:00 时前公司收到电话或电子邮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和2024年11月13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97
电话:010-8192 0188
联系人:林睿璇
电子邮件:cnnp_zqb@cnnp.com.cn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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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补充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0月18日和2024年10月25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4人),董事卢铁忠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邹正宇出席并投票表决,董事毛延翩、吴怡宁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武汉璟出席并投票表决,董事虞国平因公无法出席,委托董事录大恩出席并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保障能力,持续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注册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如下: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方案
1. 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 债券品种: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债券、扶贫公司债券等。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发行方式、发行期限和发行规模将由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 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 发行对象: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5. 发行期限及品种:本次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品种,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6.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项目投资建设、股权投资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和金额比例根据公司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7.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8. 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9. 担保方式:无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0.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1. 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经营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授权事项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批准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灵活选择注册和(或)发行其中一个或多个债券品种,并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事宜。
2. 依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实施和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债券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利率等与债券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
3.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审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
4. 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5. 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6. 如监管部门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 根据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8. 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通过了《关于修订〈规划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张国华回避表决。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张国华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核电浙江温州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通过了《关于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下属金塔汇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该项目为综合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90万千瓦风电、70万千瓦光伏、10万平米聚光集热系统、电蒸汽锅炉、熔盐储热设备及配套的输变电工程。
八、通过了《关于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下属兴安盟汇科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其中风电项目总容量50万千瓦,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制氢规模为56000标方/小时,位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九、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张国华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张国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聘任的总法律顾问简历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总法律顾问简历
张国华先生: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企业规划发展处处长、政研体改处处长、副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
张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38547 债券简称:22 核电 Y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5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监事1人),监事柳耀权因公无法出席,委托监事孔玉春出席并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保障能力,持续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注册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如下: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方案
1. 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可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 债券品种: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债券、扶贫公司债券等。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发行方式、发行期限和发行规模将由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 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 发行对象: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5. 发行期限及品种:本次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品种,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6.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项目投资建设、股权投资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和金额比例根据公司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7.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8. 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9. 担保方式:无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0.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1. 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经营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注册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授权事项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批准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灵活选择注册和(或)发行其中一个或多个债券品种,并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事宜。
2. 依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实施和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债券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利率等与债券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
3.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审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
4. 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5. 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6. 如监管部门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 根据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8. 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与资格。公司上述融资行为符合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核电浙江温州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通过了《关于中核汇能金塔县160万千瓦清洁能源保障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通过了《关于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