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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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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学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临战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学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临战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学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临战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学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临战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学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临战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展学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临战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46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劲松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丁盛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更换派往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董事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更换派往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董事的提案》。

同意公司将派往控股子公司仪征市永辉散热管制造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车良同志更换为杨峰同志。

杨峰同志简历附后。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更换派往哈尔滨工投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更换派往哈尔滨工投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的提案》。

同意公司将派往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工投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车良同志更换为杨峰同志;监事由杨峰同志更换为张大兴同志。推荐杨峰同志为哈尔滨工投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峰同志、张大兴同志简历附后。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四)《关于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

同意《关于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成本,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人民币0.30亿元授信业务,业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最终以银行批复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提案》

同意《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杨峰同志、张大兴同志简历

杨峰,男,1983年6月生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14年黑龙江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2009年参加工作,曾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部调度、计划员、计划主管、生产处副处长、生产运营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哈尔滨工投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张大兴,男,1978年11月生人,中共党员,本科,高级工程师。2002年哈尔滨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毕业。2002年参加工作,曾任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浸锌分厂技术员、工艺处工艺员、采购处计划员、物资采购部主管、物资采购部部长、经营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生产运营中心主任。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47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桑艳萍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提案》

同意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范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48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降低财务成本,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人民币0.30亿元授信业务,业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最终以银行批复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提案》。

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