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03版)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截至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光科一路8号亿道大厦1栋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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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1、3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会务常设联系人:乔敏洋
联系电话:0755-23305764
传真:0755-83142771
电子邮箱:ir@emdoor.com
邮编:518000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4年11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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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作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同意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反对票议案,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弃权票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自然人股东请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名称及营业执照号码。
5、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6、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二: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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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14
2、投票简称:亿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45,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7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16,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1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原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议案于本议案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作废。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511.1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2,89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468.0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22.18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6日出具XYZH/2023SZAA5B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使用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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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募投项目建设仍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继续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
3、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投资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须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和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张勇 周聪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