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伟耀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伟耀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部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93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彬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监事票数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的辞职情况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丁国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国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丁国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丁国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丁国良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丁国良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丁国良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丁国良先生履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李大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大永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职务,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止本公告日,李大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大永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审查,李大永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诚信信息查询,无不良记录,也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大永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大永,男,1973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1990年9月-2000年6月在吉林工业大学就读,并获得固体力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位;2000年9月-2002年8月在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后;2002年9月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任教。曾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回执(附件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回执(附件3);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需在2024年11月11日下午17:00前传真或发送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A幢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陈敏、徐丽芬
联系电话:0576-83938250
传 真:0576-83938806
电子邮箱:002126@yinlu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126
2、投票简称:银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本人(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日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 3:
回 执
截至2024年11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注: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在2024年11月11日17:00前将本回执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3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根据前述规定,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2024》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内容
根据《应用指南2024》要求,将计提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应用指南2024》的要求,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并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