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报告期末,“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户未纳入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勇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勇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
用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公司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会议安排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首席合伙人:吕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永拓拥有合伙人97人,首席合伙人为吕江先生。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312人,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
3、业务规模
永拓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35,1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6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106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4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329.95万元。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48家,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100.90万元。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3,447.4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永拓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下属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措施27次,涉及从业人员2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家龙:2014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先后为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茂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科通达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隆力奇东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艺宝: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永拓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1998年12月2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10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
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6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15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永拓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