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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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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及除副总经理何俊彦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分别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熊慧女士家属,实际控制人、董事兼副总经理熊钧先生家属,副总经理何俊彦先生家属,副总经理薛愉玮先生家属的通知,目前熊慧女士、熊钧先生及薛愉玮先生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何俊彦先生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高尚先先生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尚先先生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睿昂基因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睿昂基因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于2024年10月分别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熊慧女士家属,实际控制人、董事兼副总经理熊钧先生家属,副总经理何俊彦先生家属,副总经理薛愉玮先生家属的通知,熊慧女士、熊钧先生、薛愉玮先生、何俊彦先生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涉嫌罪名变更为诈骗罪。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目前,公司已针对相关事项做出妥善安排,代理董事长,其他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正常履职,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睿昂基因关于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睿昂基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睿昂基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9,621股,占公司总股本55,855,896股的比例为1.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67元/股,最低价为22.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21,747.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尚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高尚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尚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彦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60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严格保密,未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因该事项与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61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睿昂基因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睿昂基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彦

电话:+86-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电子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62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上述制度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