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临-04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情形或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致同在对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截至2023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宁、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胜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建利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宁。
董宁:自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胜辉。
丁胜辉:自201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建利。
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其中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的变动情况预计不超过2023年度的20%(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8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考察,与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判断其业务能力及对公司所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临-046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打包转让所持AC公司100%股权和
TIS工厂0.003%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对手方、交易对价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能否成交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正在根据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和授权履行相应的审批和备案程序,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完成All Circuits S.A.S.(以下简称AC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公司下属子公司Hiwinglux S.A.(以下简称海鹰卢森堡)和IEE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s and Engineering S.A.(以下简称IEE公司)(以下合并简称转让方)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挂牌转让AC公司100%股权。同时,鉴于AC公司直接持有下属TIS Circuits SARL(以下简称TIS工厂)99.997%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IEE公司持有的TIS工厂剩余0.003%股权,拟与AC公司100%股权共同作为一个资产包挂牌打包转让(以下合并称为标的公司)。AC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拟按照73,294.48万元人民币,TIS工厂0.003%股权转让底价拟按照0.0001万元人民币,受让方及最终成交价格以北京产权交易所实际确认为准。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打包转让所持AC公司100%股权和TIS工厂0.003%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根据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和授权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前期工作情况
2024年9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采用信息预挂牌的方式征集All Circuits S.A.S.100%股权受让意向方的议案》。为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采用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预挂牌(即信息预披露)的方式,对公司子公司海鹰卢森堡、IEE公司分别持有的AC公司61%和39%的股权征集受让意向方。自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上述AC公司100%股权转让信息已完成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信息预披露。
(三)审计、评估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需要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审计、评估。公司已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上述股权予以审计、评估,其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转让进展,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挂牌打包转让的资产包括:1.AC公司100%股权,包括下属MSL Circuits S.A.S.(以下简称MSL工厂)100%股权、BMS Circuits S.A.S.(以下简称BMS工厂)100%股权、GDL CIRCUITS S.A. DE C.V.(以下简称AC墨西哥工厂)100% 股权及TIS工厂99.997%股权;2.IEE公司持有的TIS工厂0.003%股权。
(一)AC公司
1.基本情况及业务介绍
企业名称:All Circuits S.A.S.
注册资本:6,900万欧元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3日
主营业务:汽车行业的电子控制模块制造和电子产品的组装服务
注册地址:N°6, 3eme avenue, Parc Synergie Val de Loire 45130 Meung-sur-Loire
2.历史沿革
2016年10月,公司收购益圣国际、益圣卢森堡、国新国际等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AC公司96%股权。
2020年12月,公司收购AC公司管理层持有的AC公司4%股权。至此,公司合计持有AC公司100%股权。
3.股权结构
AC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海鹰卢森堡、IEE公司均已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4.财务情况
根据致同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110B028109号审计报告,AC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以上为经审计数据。
5.评估情况
中企华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AC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506-04号资产评估报告。2024年6月30日,AC公司合并口径经审计的总资产31,060.44万欧元,负债22,147.78万欧元,净资产8,912.67万欧元。经评估,AC公司100%股权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9,351.80万欧元(按照评估基准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7.6617折合人民币71,650.69万元),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257.80万欧元(按照评估基准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7.6617折合人民币70,930.49万元)。根据AC公司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收益法评估价值能较全面、客观地反映情况,AC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即9,351.80万欧元(按照评估基准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7.6617折合人民币71,650.69万元),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439.14万欧元(按照评估基准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7.6617折合人民币3,364.56万元),增值率4.93%。上述评估结果尚待完成国资备案程序。
(二)TIS工厂
1.基本情况及业务介绍
企业名称:TIS Circuits SARL
注册资本:301万欧元
注册日期:2010年7月16日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的制造,零配件的组装等相关业务
注册地址:Borj Ghorbal Gouvernorat de Ben Arous-2013 BEN AROUS
2.历史沿革
2016年10月,公司收购益圣国际、益圣卢森堡、国新国际等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AC公司96%股权(AC公司持有TIS工厂99.997%股权)。
3.股权结构
TIS工厂股权结构如下:
■
AC公司已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4.财务情况
根据致同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110C028125号审计报告,TIS工厂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以上为经审计数据。
5.评估情况
中企华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TIS工厂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506-03号资产评估报告。2024年6月30日,TIS工厂经审计的总资产3,602.45万欧元,负债3,929.31万欧元,净资产-326.86万欧元。经评估,TIS工厂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582.30万欧元(按照评估基准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7.6617折合人民币-4,461.41万元),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28.50万欧元(按照评估基准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7.6617折合人民币-3,283.04万元)。根据TIS工厂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收益法评估价值能较全面、客观地反映情况,TIS工厂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即-582.30万欧元(按照评估基准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7.6617折合人民币-4,461.41万元)。其中IEE公司转让的TIS工厂0.003%股权(1股)对应的权益价值为-0.02万欧元(按照评估基准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7.6617折合人民币-0.15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尚待完成国资备案程序。
(三)交易标的权属及其他情况
1.AC公司股权和TIS工厂股权均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部分股权的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AC公司和TIS工厂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AC公司及TIS工厂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公司子公司IEE公司对AC公司尚有的1,500万欧元借款及对其下属子公司AC墨西哥工厂尚有的417.7万美元借款,AC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于本次交割日前归还全部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
3.本次交易完成后,AC公司及下属BMS工厂、MSL工厂、AC墨西哥工厂和TIS工厂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经营性往来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AC公司经营性款项1,001.87万元人民币,应付AC公司经营性款项6,956.20万元人民币。
截止2024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AC公司经营性款项1,344.60万元人民币,应付AC公司经营性款项7,320.39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为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法追偿上述经营性往来款项,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五、定价依据及交易安排
标的公司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AC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拟按照73,294.48万元人民币,TIS工厂0.003%股权转让底价拟按照0.0001万元人民币,受让方及最终成交价格以北京产权交易所实际确认为准。
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依据该确认结果与交易对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将根据交易标的最终的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挂牌交易条件的主要内容
1.根据中国境内或境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规定,若意向受让方拟成为标的公司股东须通过相关机构或部门审查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的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标的公司股东的条件,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本项目转让标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报名受让本项目转让标的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7,329.45万元人民币或人民币等值外币(按资金支付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因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规定,无法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意向受让方须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若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及相关方损失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向意向受让方进一步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因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规定,无法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结算的,本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若以人民币等值外币支付交易价款的,最终交易价款以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以下简称基准汇率)折算确定,交易保证金按基准汇率折算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因汇率波动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或转让方收到的交易价款与按照基准汇率折算的交易价款存在差异的,由转、受让双方自行结算差额部分。(2)本方已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的要求,自行判断符合作为标的公司股东的特定资格条件,决定参与受让本项目标的。积极完成自身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应获得全部相关必要的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审查。(3)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4)转让方对AC公司尚有的1,500万欧元借款及其子公司GDL CIRCUITS S.A. DE C.V.尚有的417.7万美元借款,AC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在标的公司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如AC公司及其子公司不能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还款的,本方同意促成AC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还款。
5.受让方须了解标的公司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若受让方为中国境内主体,须自行了解中国关于境内主体向境外企业支付交易价款的相关规定。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行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如有)。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公司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公司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法律风险。
7.转让方不对AC公司和TIS工厂未来经营收入、未来经营业绩、未来现金流、未来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和经营向受让方提供任何预测或估计的保证和承诺。
8.交易双方不因标的公司过渡期间发生的经营性损益等原因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时,必须同时参与受让IEE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让其持有的TIS工厂0.003%股权项目。
本次股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合同,尚需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程序,产生交易对方后方可签署。
七、授权办理公开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为顺利完成公司下属子公司海鹰卢森堡和IEE公司公开挂牌转让AC公司100%股权及打包转让IEE公司持有的TIS工厂0.003%股权相关工作,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股份相关的事宜,授权内容如下:
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中除挂牌价格以外的具体方案;
2、办理产权交易所挂牌的相关手续;
3、与交易对方洽谈具体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支付等)及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相关事宜;
5、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产权转让完成之日止。
八、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股权转让完成后,AC公司和TIS工厂依然存续,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九、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落实公司战略规划,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战略规划、区域布局、资源配置等调整工作,强化资源向主责主业领域集中。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和提高资源利用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AC公司及下属BMS工厂、MSL工厂、AC墨西哥工厂和TIS工厂将不再列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以交易完成后实际成交价格的计算结果并经审计确认金额为准。本次交易对手方和成交价格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开挂牌转牌的交易进展和结果,及时披露对公司财务情况造成的影响。
此外,AC公司业务独立,与公司的航天应用业务、汽车电子业务、物联网业务不存在重大依赖或关联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将继续稳定经营,不会受到本次股权转让的不利影响。
十、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事项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暂无法确定交易对象,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正在根据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和授权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拟转让资产标的为境外资产,涉及的审批环节较多,转让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All Circuits S.A.S.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110B028109号);
3.TIS Circuits SARL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110C028125号);
3.All Circuits S.A.S.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506-04号);
4.TIS Circuits SARL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506-03号);
5.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临-04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航天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2号楼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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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的9:30至11:30和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2号楼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力嘉
联系电话:010-83636130
联系传真:010-83636000
电子邮箱:lulijia@as-hitech.com
5.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1”,投票简称为“航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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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董-008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亲自出席9人,委托出席0人,缺席0人。王胜先生、胡发兴先生、魏学宝先生、王清友先生、胡继晔先生、杨涛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袁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河北分公司及湖南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注销河北分公司、湖南分公司;同意将原河北分公司资产、债务转移至新疆分公司;同意将原湖南分公司资产、债务转移至江西分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的变动情况预计不超过2023年度的2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打包转让所持AC公司100%股权和TIS工厂0.003%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
为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同意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方式打包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Hiwinglux S.A.和控股子公司IEE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s and Engineering S.A.(以下简称IEE公司)合计持有的All Circuits S.A.S.(以下简称AC公司)100%股权及IEE公司持有的TIS Circuits SARL(以下简称TIS工厂)0.003%股权(AC公司和TIS工厂以下合并称为标的公司)。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110B028109号审计报告和致同审字(2024)第110C028125号审计报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506-04号资产评估报告和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506-03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和基准,AC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拟按照73,294.48万元人民币,TIS工厂0.003%股权转让底价拟按照0.0001万元人民币,受让方及最终成交价格以北京产权交易所实际确认为准。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以交易完成后实际成交价格的计算结果并经审计确认金额为准。审议通过了挂牌交易条件。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股份相关的事宜,授权内容如下:
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中除挂牌价格以外的具体方案;
2、办理产权交易所挂牌的相关手续;
3、与交易对方洽谈具体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支付等)及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相关事宜;
5、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打包转让所持AC公司100%股权和TIS工厂0.003%股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监-006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孙宇女士、宋立建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表决。会议由孙宇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相关审计费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中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的变动情况预计不超过2023年度的20%。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