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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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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企业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公司因回购股权激励股份注销52,500股、资本公积转增增加股本118,469,250股,合计净增加股数118,416,750股,公司总股本由394,995,000股变更为513,411,75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年7月9日披露的《川仪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为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公司按照规定调整了2023年三季度每股收益:调整前为1.37元/股,调整后为1.05元/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60亿元(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用于智能调节阀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7月15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川仪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田善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小敏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田善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小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田善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小敏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参会,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田善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设立川仪股份测控技术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测控技术分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