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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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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宝兴业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15号)注册,于2017年1月18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八、未来条件许可情况下的基金模式转换”约定:“若将来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采取ETF联接基金模式进行运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履行相关程序并提前公告。”且《基金合同》“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同时约定:“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采取ETF联接基金模式进行运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本公司旗下《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23年12月8日生效,该基金于2023年12月28日开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与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跟踪同一标的指数。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将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变更为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型变更为联接基金

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变更为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和《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将进行相应修订和补充。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调整为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场外简称“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LOF)”变更为“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ETF联接A(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红利基金LOF”不变,基金代码不变;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原有的C类基金份额调整为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简称“华宝红利基金C”变更为“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ETF联接C”,基金代码不变。

转型变更后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转型变更后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调整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采取ETF联接基金模式进行运作的,相关费率调整为: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的0.5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的0.1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三、修订后的《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托管协议》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相应更新《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系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转型变更为ETF联接基金而作出,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其余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3、本公告仅对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变更及费率调整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相关情况。

5、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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