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2.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25年至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对2025年至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预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卢耀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辉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卢耀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辉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4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周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文件已于2024年10月24日(周四)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12,642,079,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第三季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2024年第三季度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7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5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周一)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文件已于2024年10月24日(周四)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前三季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12,642,079,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第三季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2024年第三季度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7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中期未分配利润
根据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41,930,362.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187,394,007.76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479,123,263.56元、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475,649,595.08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8,574,551,511.99元。
2024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层面实现净利润1,578,901,415.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84,243,139.24元,减去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479,123,263.5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484,021,291.61元。
二、2024年中期股利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本次利润分配拟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2,642,079,07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总金额为758,524,744.74元,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低于2024年三季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484,021,291.61元,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为顺利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包括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 038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
第三季度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2024年9月末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因资产结构变化等原因,根据谨慎性原则,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等减值准备124,944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等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客观反映各类资产价值,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纳入计提减值范围的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等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等减值准备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合并层面持有的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等计提减值损失133,330万元,转回减值损失8,38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1.拆出资金及存放同业款项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对拆出资金转回信用减值损失5,342万元;对存放同业款项转回信用减值损失278万元。
2.发放贷款及垫款与表外信贷承诺及担保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6,820万元;对表外信贷承诺及担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606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599万元。
3.长期应收款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对长期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536万元。
4.债权投资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367万元。
5.其他债权投资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335万元。
6.其他应收款及其他资产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及其他资产计提减值损失666万元,转回减值损失1,167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合并报表层面持有的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等计提减值准备133,330万元,转回减值准备8,386万元,预计减少利润总额124,944万元,减少净利润90,400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90,400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该等影响已在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过认真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9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7日(周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四层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0日(周三)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日:2024年11月22日(周五)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现场登记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代表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22层
2.邮编:100032
3.电话:010-89025597
4.联系人:王云岗
5.电子邮箱:zyzb@cnpc.com.cn
6.传真:010-89025555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7;投票简称:中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注:1.每个非累积投票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2.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4.委托人持股性质指: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境内一般法人持股,境内自然人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