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报告期业绩摘要
2024年1-9月,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渗透率持续提升及客户定点车型放量,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9亿元,同比增长4.08%;其中,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实现营收8.98亿元,同比增长11%,占公司营收比重达57%。客户方面,公司对华为、汇川等国内头部tier1厂商诸多产品量产,销售额同比大幅增长,构成公司收入增量的主要来源。产能方面,马鞍山生产基地实现产值5.89亿元,匈牙利生产基地已实现对北美知名整车厂的量产供应,并持续获得项目定点。
公司坚定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战略转型方向,近年新增投资马鞍山、匈牙利两大生产基地,新能源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公司整体毛利、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同比均明显改善。但由于产能释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规模效应尚未达到理想状态,固定成本较高,同时新能源业务新产品占比较高且生产效率及一次合格率处于爬坡阶段,产品单位变动成本亦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在研新项目较多,研发费用依然处于较高水平;随着管理半径、业务规模的增加导致管理费用上升较快;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亦大幅增长;此外,公司推动生产资源配置优化过程中产生较高的一次性费用。以上诸多因素导致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
公司将继续聚焦生产中的成本控制、效率提升,努力实现经营效果的改善。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潘龙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潘龙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潘龙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亚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已使用完毕,公司对相关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本次结项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3.4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募集资金销户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1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总计人民币6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990,000.00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539,4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70,600.00元,扣除应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25,694.35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744,905.6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50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泉峰安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2、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2 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424,71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60,370,22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76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1,750,000.00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525,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640,725.04元,扣除应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499,014.96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8,141,710.08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005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根据自身规划、募投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03.54万元变更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泉峰欧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Chervon Autó Precíziós Technológia (Európa) Korlátolt Felel?sség?Társaság。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截至2024年9月30日,“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已基本建设完毕,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累计投入金额若大于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均系各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投入所致。
(二)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截至2024年9月30日,“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已使用完毕,公司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项。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累计投入金额若大于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均系各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投入所致;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持续优化建设方案,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本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4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就有关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部分尾款,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