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4-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业绩补偿诉讼进展情况
①公司与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海洋公园公司”)2023年业绩补偿诉讼进展情况: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2日出具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众环审字[2024] 0100481号),2023年度东湖海洋公园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839.40万元,未能达到2023年度净利润4,280.00万元的业绩承诺,业绩差额为2,440.60万元。根据《业绩承诺协议》,武汉卡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沃旅游”)和武汉花马红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马红公司”)应补足差额的80%,即1,952.48万元,其中卡沃旅游承担75%,花马红公司承担25%,即应分别向公司赔偿1,464.36万元、488.12万元。公司根据2019年股权转让协议将相关股权转让质保金自应收业绩补偿款中予以扣除,因此,扣除剩余股权转让保证款462 万元后,卡沃旅游还应支付1,002.36万元;扣除剩余股权转让保证款 154 万元后,花马红公司还应支付 334.12万元。
公司已于2024年4月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起诉和保全材料,要求卡沃旅游、花马红公司分别向公司支付2023年度现金补偿款1,002.36万元、334.12万元。随后法院正式立案并出具保全裁定冻结了花马红公司相关账户存款及卡沃旅游持有的东湖海洋公园公司的部分股权。
2024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鄂0192民初5766号),判决结果为:被告卡沃旅游、花马红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向原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支付业绩补偿款1,002.36万元、334.12万元,并自2024年5月23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②公司与东湖海洋公园公司2022年业绩补偿诉讼情况进展:2024年3月,公司收到东湖开发区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3]鄂0192民初8713号),要求被告卡沃旅游、花马红公司分别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32,884,440元、10,961,480元,并自2023年5月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卡沃旅游、花马红公司对一审结果不服并提出上诉。2024年8月27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驳回卡沃旅游和花马红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截至目前,本案正处于申请执行阶段,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0月8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鄂0192执4847号。
公司与东湖海洋公园公司两宗业绩补偿诉讼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巨潮资讯网)、《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巨潮资讯网)以及《关于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巨潮资讯网)、《关于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巨潮资讯网)。
2、关于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的进展情况
2002年公司以索道大厦的在建工程及WP国用地2000字第150号、151号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金堂公司”)。2013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武汉三特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投资公司”)与湖北合悦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悦升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汉金堂公司51%、1%股权转让给合悦升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汉金堂公司48%股权,汉金堂公司由全资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因项目整体处于被拆迁过程中,公司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2023年3月,合悦升公司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依法履行其作为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将证号为WP国用地2000字第150号、151号土地使用权登记至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并承担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2024年3月,公司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案涉WP国用(2000)字第150号、WP国用(2000)字第1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第三人武汉市汉金堂投资有限公司名下;(2)驳回原告湖北合悦升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本案案件受理费406,68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提请上诉,2024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事项做出二审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案涉土地尚未办理过户。公司根据现阶段项目沟通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预估本案当前对公司损益的影响约为1,088.45万元。
未来,公司仍将继续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妥善处理,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本案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关该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巨潮资讯网);《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巨潮资讯网);《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9,巨潮资讯网);《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巨潮资讯网);《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6,巨潮资讯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爱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爱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爱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岗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4-28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爱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已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审计费用增减幅度不超过上一年基础20%范围以内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4-29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闫琰监事长主持。本次监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对以下议案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4-30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5)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6)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7)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8)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9)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审计上市公司201家,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涉及2023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特索道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2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基本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郭幼英,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三特索道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王涛 ,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三特索道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向红艳,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3年开始为三特索道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郭幼英、项目合伙人王涛、签字注册会计师向红艳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管理措施和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拟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审计费用增减幅度不超过上一年基础20%范围以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作出决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且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审计费用增减幅度不超过上一年基础20%范围以内决定其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执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4-31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6: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其首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光谷软件园D1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提前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
(一)会议登记所需材料: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来信请于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光谷软件园D1栋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处。
(三)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一12:00、14:00一17:0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周洁 刘雯
联系电话:027一87341810;027一87341812
传真:027一87341811
联系邮箱:sante002159@126.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D1栋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43007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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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志投票表决。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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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9
2、投票简称:三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