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5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任独立董事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自2018年11月18日起开始任职,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黎春女士、杜晨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黎春女士、杜晨光先生简历见附件。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黎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杜晨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5日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黎春:女,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财务管理博士。2003年7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1月至今任恩威医药独立董事。
黎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杜晨光:男,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物理化学博士。2010年7月至2015年5月任北京宏源达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8月任九合产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服务部负责人;2019年8月至今任北京国科九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月至今任北京科源慧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科源慧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北京中科智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杜晨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6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1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人数为2人,每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公司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8”,投票简称为“贝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郭倩
联系电话:0990-6918160
传真:0990-6918160
联系邮箱:guoqian@beiken.com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7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自2018年11月18日起开始任职,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黎春女士、杜晨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黎春女士、杜晨光先生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春女士、杜晨光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黎春女士、杜晨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黎春女士、杜晨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黎春女士、杜晨光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黎春:女,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财务管理博士。2003年7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1月至今任恩威医药独立董事。
黎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杜晨光:男,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物理化学博士。2010年7月至2015年5月任北京宏源达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8月任九合产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服务部负责人;2019年8月至今任北京国科九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月至今任北京科源慧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科源慧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北京中科智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杜晨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