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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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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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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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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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977,746股,占总股本的0.65%,未纳入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5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自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5月3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0.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4.00元/股(含)。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77,7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9.00元/股(该成交价格为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前的回购价格,未进行除权除息),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3.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3,728,230.6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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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熊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世学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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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熊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世学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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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