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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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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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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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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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军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江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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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何军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江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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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军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江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许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4-039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1,266.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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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16.1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合同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250.1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66.25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1,266.2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4-03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29日,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20号《关于同意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9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24,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1,809,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940,9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3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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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在原计划产能规模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至“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和“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两个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由16,064.74万元调减至4,993.74万元人民币,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的拟投资总额为5,083.83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5,083.83万元;“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的拟投资总额为5,987.17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5,987.17万元。
“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实施预计可达成供量产的5G-V2X设备的研发与设计;“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实施预计可达成供量产的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的研发与设计。
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至“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作为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5,007.80万元调减至2,449.52万元人民币,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的拟投资总额为3,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558.28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补足。
“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实施预计达成可供量产的不同等级智能座舱产品。
上述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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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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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已研发形成了带有C-V2X功能的智能行驶记录仪,其集成了C-V2X车载终端、360环视等ADAS功能及汽车行驶记录仪国标功能,满足车路协同安全提醒、360环视、多路高清视频录像、远程实时预览、回放、主动安全报警等需求,相关产品已实现部分销售收入。
2、“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通过研究多场景下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的相关技术,已形成了自动跟随的高尔夫球包车,能够实现多种高尔夫球场的自动跟随功能,相关产品已获得小额订单。
3、“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已开发汽车仪表、摩托车仪表、中控屏等智能座舱产品,并将智能座舱与智能网联产品融合形成新一代智能化产品,相关产品已实现量产和销售收入。
4、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开发进度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开发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各项目的总支出。
5、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对本次结项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将“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4-037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前三季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等回收的可能性,存货及合同资产等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监事会同意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266.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4-042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至11月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opecha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6日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先生,独立董事冯远静先生,财务总监刘江镇先生,董事会秘书章旭健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欢迎投资者于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至11月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提问或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hopecha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联系人:章旭健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1-89775590
电子邮箱:ir@hopechar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因此公司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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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4-040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边珊姗和魏晓慧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要求和天健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林旺接替边珊姗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林旺和魏晓慧。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旺,于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
林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