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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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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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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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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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截至报告期末轻工集团持有公司的限售股份数量为40,650,407股。
注2: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轻工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7.51万股,增持金额为12,179.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轻工集团仍需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其已作出的承诺的要求不得减持公司股份;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暂时将轻工集团所持全部股份列为有限售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2,700万股,且不超过5,400万股。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轻工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7.51万股,占增持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28%,增持金额为12,179.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轻工集团通过增持向市场传达了轻工集团对红棉股份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维护了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二)公司重组事项情况
2024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轻工集团全资子公司鹰金钱100%股权,鹰金钱的主营业务为食品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有罐头食品、饼干及饮料等。如顺利推进,本次收购将有利于扩大公司食品饮料板块业务规模,逐步减少以至最终消除公司与轻工集团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形。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收购鹰金钱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公司仍须就收购鹰金钱相关事项继续进行谈判协商,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后续,公司将与中介机构紧密配合,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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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郑坚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媚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国亮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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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郑坚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媚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国亮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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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