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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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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小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宇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小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宇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小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楼宇通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6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敏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7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信息”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额度有效期为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18,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6.5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29.63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9,472.4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57.2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69号)。

根据公司2021年8月23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112,271股,发行价格为324.2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3,332.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30.5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101.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8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智能网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车联网安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对“数据安全岛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涉网犯罪侦查打击服务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网络安全云靶场及教育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6号)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112,271股,发行价格为324.2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33,321,626.33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305,918.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1,015,707.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0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相关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注3: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的原因

1、由于项目场地尚未完工,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延长“数据安全岛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网络安全云靶场及教育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时间。

2、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市场对互联网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为适应市场和技术的发展,拟将安全垂域大模型融合应用到“涉网犯罪侦查打击服务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 ,因此项目整体进度有所延迟。

(二)具体延期情况

(三)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方向、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延期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智能网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车联网安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数据安全岛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涉网犯罪侦查打击服务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网络安全云靶场及教育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恒信息本次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智能网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车联网安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9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沐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陈子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战略调整,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鲍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后其仍在公司任职,将专职负责公司投资、投后及部分生态战略工作。经公司董事长范渊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沐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请李沐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沐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原证券事务代表江姝婧女士因个人家庭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子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请陈子杰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子杰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鲍航先生及江姝婧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鲍航先生及江姝婧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通过明确的专业分工,将在市值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与战略生态投资、投后持续管理两大方面迎来更加健康、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更好地助力公司2.0发展新格局。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28898076

邮箱:ahxx@dbappsecurity.com.cn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李沐华先生简历:

李沐华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学士和硕士,清华大学工学博士。2017年7月入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计算机行业分析师;2019年7月至2024年9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计算机行业首席分析师;2024年10月入职本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沐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子杰先生简历:

陈子杰先生,1995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2018年入职公司,历任公司总裁办常务副主任、公司数字化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子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