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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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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敏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敏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小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0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公开发行了2,0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50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6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鹤21转债”,债券代码“113632”。

根据有关规定和《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鹤21转债”自2022年5月2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共有97,000元“鹤21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285股,占“鹤21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47%;尚未转股的“鹤21转债”金额为2,049,902,000元,占“鹤21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5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敏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敏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琴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敏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敏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敏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敏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敏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敏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琴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敏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敏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敏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敏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小琴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王敏良先生,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敏文先生召集,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业务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人

(7)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8)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8,76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10)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11)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2)上年度末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494 万元

(13)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8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2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8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境外购销业务占比逐步提升,且多采用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 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及期限: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操作风险及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境外购销业务占比逐步提升,且多采用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五)交易授权及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存有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及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处理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资质、拥有良好信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签订合同时将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的复印件,在信封或传真上注明“仙鹤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9:30-15:00)。

(三) 登记地点: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昱哲、叶青

联系电话:0570-2833055

传真:0570-2931631

邮编:324022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