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一)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品牌实体门店变动情况
■
注:本报告中"IRO"指公司拥有的IRO SAS及其所拥有的不同注册地的商标,除另有明确说明外,无具体的商标指向。
2、主要品牌的盈利情况
■
3、直营店和分销店的盈利情况
■
4、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
注:1、线上销售主要包括天猫、京东、唯品会、直播带货、微信商城、抖音等销售渠道。
2、以上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2024年9月30日,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公司股份
5,359,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5%,未在上表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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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夏国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点5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0日
至2024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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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三)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证券法务部。
(四)邮政编码:518048
(五)会议联系人:郑焕杰
(六)电话:0755-83438860
(七)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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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涂丽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和期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适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和管理相关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券商、信托、基金等理财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谨慎考察,选定受托方及具体理财产品品种,合理布局资产。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和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将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一)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已严格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交易的操作原则、决策权限、实施和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委托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和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发行主体及优质的发行产品,审慎评估每笔投资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投资产品前,公司将对投资风险进行事前评估,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配置投资产品的品种和期限,通过适当地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降低投资风险。投资产品后,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委托理财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提供咨询服务或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关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公司业绩,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相关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歌力思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德赛西威、英集芯、中广天择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媛,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歌力思、闽灿坤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 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的有长信科技、六国化工、常青机械、歌力思、鸿日达、同庆楼、三六五、华升泵阀等 8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媛、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预计本期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约人民币11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约人民币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人民币20万元,可能会根据实际审计情况有所调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资格和履职能力。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