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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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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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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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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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金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宇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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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金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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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金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宇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金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卫东、邱嘉辉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凤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金卫东、邱嘉辉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该事项已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下属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计划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销售预计金额400万元,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采购预计金额200万元,本次合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60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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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台安县九股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安九股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东利
注册资本:473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台安县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禽饲养,活禽销售,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凌海市九股河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海九股河”)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凯
注册资本:265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新庄子镇礼中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粮食收购,兽药经营,家禽饲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活禽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鞍山市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九股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杜刚
注册资本:432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生产,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北票市宏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票宏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明君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北票经济开发区有机食品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收购、加工、销售;饲料加工、销售;饲料原辅料、饲料添加剂销售;粮食购销、加工、存储;鸡油、水解羽毛粉加工、销售;速冻食品加工、销售;熟食制品加工、销售;畜禽设备、养殖用具销售;煤炭销售;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复混肥料、土壤调理剂、微生物菌剂产品的生产、销售;非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化学药品、中药制剂、生化药品、外用杀虫药、消毒药零售;仓储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机器设备及不动产租赁;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河北太行禾丰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太行禾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永
注册资本:9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桥头乡匡山村999号
经营范围:鸡的饲养、家禽孵化服务;饲料加工、销售;动物饲养场房建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丹东禾丰成三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三牧业”)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于加洋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下长阴子村二组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爱拔益加、罗斯;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商品鸡养殖、家禽孵化、销售,饲料及饲料原料的销售,肉鸡放养回收、禽产品、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饲料及饲料原料的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饲料研发对外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主岭禾丰玉米收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主岭禾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朝晖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公主岭市公伊路9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丹东禾丰成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三食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加洋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湖沟乡下长阴子村七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锦州九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九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财
注册资本:884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七里河镇石桥子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家禽饲养,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鞍山丰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丰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凡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鞍羊路南侧农产品深加工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生产;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大连成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成三”)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子光
注册资本:1008.608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炮台镇长岭村
经营范围:种鸡饲养、孵化、销售;饲料生产、销售;肉鸡放养回收;禽产品、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兽用抗生素、化药、中草药、饲料药物添加剂、非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厂房出租;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沈阳众文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众文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苗宝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路62-32号(5门)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兽药、非强制免疫生物制品销售;畜牧机械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大连四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四达”)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魏立夫
注册资本:1568.62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四平街道贾店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屠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山东凤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凤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志权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姜疃镇濯村鲁花大街663号
经营范围:种鸡养殖、销售;鸡苗孵化、销售;肉鸡屠宰、冷藏、加工、销售;调理食品、熟制食品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自有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吉林省恒丰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恒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田之国
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1229号兴业商务园615室
经营范围:动物保健品、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在该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经营)、兽药、机械设备、饲料、饲料添加剂、化学药制剂(危险品除外)、抗生素、宠物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达州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禾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宏宇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通川经济开发区医药大道7号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产、销售:饲料;销售:兽药、生物制品;收购、销售:农产品(粮食);销售:牲畜、家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哈尔滨维尔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好”)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春良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哈尔滨开发区南岗集中区泰山路117号31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以上17家公司全部为本公司的参股企业。其中:公司董事长金卫东先生担任公主岭禾丰的董事,公司董事兼总裁邱嘉辉先生分别担任台安九股河、凌海九股河、鞍山九股河、北票宏发、成三牧业、成三食品、锦州九丰、鞍山丰盛、大连成三、沈阳众文捷、大连四达、山东凤康、河北太行禾丰的董事,公司董事长金卫东先生的妹妹金宏宇女士担任达州禾丰的董事,公司监事李俊先生分别担任吉林恒丰、维尔好的董事。上述关联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上述17家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可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或采购饲料产品、饲料原料、毛鸡、肉鸡分割品等。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落实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2024年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均含本数)。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0.90元/股(含)。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或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使用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议启动2024年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议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时间、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当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变动时,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均含本数)。在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0.90元/股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的条件下,按本次最高回购金额人民币2.0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348,623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919,434,056股)的比例为2.00%;按本次最低回购金额人民币1.0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174,311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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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90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的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此次回购股份发生变化。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52.8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7.3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0.00%,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6.23亿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按上限人民币2.0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以2024年9月30日为测算基准日,回购金额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1%、2.97%。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或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全部用于转换可转债,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所回购股份在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未能全部用于转换可转债,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使用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至11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fmy@wellhope.co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裁邱嘉辉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宇先生,独立董事ZUO XIAOLEI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
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至11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fmy@wellhope.co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24-88081409
邮箱:hfmy@wellhope.co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